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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密融资租赁企业是如何处理期届满后的租赁业

发布日期 :2019-04-09 14:20访问:1次发布IP:115.171.176.148编号:4076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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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密融资租赁企业是如何处理期届满后的租赁业务?通常来说,租赁期届满时,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处理通常有三种情况:返还、优惠续租和留购。

返还

租赁期届满,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,通常借记长期应付款——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,贷记固定资产——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。

租赁期届满,承租人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人,承租人不作任何税务处理。

优惠续租

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,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。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,并通过折旧方式在税前扣除。根据租赁合同规定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,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,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。

如果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,需要注意的是,税务处理: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,由于出租人取得的违约金属于其租赁资产取得的价外费用,应将续租期间应付租赁费金额增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,承租人支付的违约金,允许据实扣除。所以承租人仍需取得出租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方可税前扣除。

留购

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,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;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,支付购买价款时,借记长期应付款——同时,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。

中财华商集团认为由于已将购买价款计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,税务处理: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,并通过折旧方式在税前扣除,因此在支付购买价款时,不作税务处理。

文章来源:北京公司注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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